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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发的那箱赠品,报关单要写吗?

发布日期:2026-02-13  浏览次数:10

出口货物给老客户发货时,顺手多塞几件新产品当样品,或者给大订单额外加点赠品拉拉关系——这种事儿咱们做外贸的肯定都干过。东西发出去简单,但财务或报关同事回头一问:“多发的那箱赠品,报关单上怎么没体现?” 很多人心里就该打鼓了:这点小东西,也要跟海关说吗?不说会不会有问题?

别小看这个问题,处理不好,可能埋下不小的隐患。今天咱们就来把这个事儿掰扯清楚。

一、先说结论:最好体现,而且方法很简单

直接给答案:多发的赠品,建议在报关单上清清楚楚地体现出来。

你可能会想:“不就几个小玩意儿吗,又不收钱,何必多此一举?” 咱们换个角度想就明白了:海关监管的是进出境的货物,而不是“交易”。只要这件东西物理上离开了中国关境,理论上就需要向海关申报它的存在,说明它是什么、有多少、值多少钱。这不只是为了收税(赠品通常没成交价),更是为了货物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不体现的风险,咱们后面详细说。好消息是,把它体现出来,操作上其实非常简单,远没有想象中那么复杂。

二、为什么不体现会有风险?(千万别因小失大)

咱们先看看,如果图省事,把赠品“悄悄”混在正品里一起发走,可能会惹来什么麻烦:

最大的雷:被认定为“申报不实”

这是最要命的一点。海关查验时,如果发现实际货物(10箱正品+1箱赠品)和你报关单上申报的(只写了10箱正品)对不上,哪怕货值没差,也构成了“数量、品名申报不实”。轻则责令改正,影响通关效率;重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留下不良记录,这会直接影响你们公司的海关信用等级。为了点赠品,赌上公司的通关便利,实在不划算。

会给客户带来清关麻烦

你这边是“混”出去了,但赠品到了目的国,它依然是“货物”。很多国家的海关清关时,需要核对提单、发票、箱单和实际货物。如果文件上没写,但箱子里却多出来了,目的港海关完全有理由扣货查验,让你的客户去解释。这会导致客户产生额外的滞港费、查验费,甚至被罚款,好事反而变成了投诉。

影响出口退税和数据统计

对于需要退税的订单,报关单是核心凭证。如果货物信息不完整、不准确,可能在后续税务核查中带来不必要的疑问。从宏观上讲,不准确的贸易数据也影响行业统计。

所以你看,“不体现”本质上是把一个小的合规动作,置换成了不确定的、可能放大的风险,这买卖不划算。

三、具体怎么体现?两种合规又省事的做法

那具体该怎么做呢?其实就两条合规路径,选哪条都行:

方法1:作为“货样广告品”单独列名申报(最规范)

这是最清晰、最推荐的做法。在报关单的商品明细里,单独增加一项。

品名:就写“XXX赠品”或“XXX样品”。

数量 & 单价:如实填写。关键是价值,可以按同类商品的成本价或市场价做一个合理的估价申报,并在随附的发票上注明“免费赠送(Free Gift)”。

好处:单货完全一致,经得起任何查验,完全合规,帮客户也避免了目的港的清关风险。

方法2:在正品项下“报高单耗”,合并体现

如果觉得单独列一项麻烦,还有一个行业内常见的变通做法:将赠品的价值分摊到正品里面去。

操作:比如,你多送了价值100美元的赠品。那你可以在申报正品时,将这100美元合理均匀地加到正品的总价中。

关键:这样做的前提是,赠品和正品是同类商品,或者是非常接近的配套品。如果赠品是完全不同的东西(比如卖机器送螺丝刀),就不适合用这个方法。

注意:采用这种方式,内部一定要做好台账记录,说明情况,以备后续核查。

无论用哪种方法,随货的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上都必须清晰列明赠品,并标注“0”单价或“Free Gift”,这是国际通行的要求。

如果您在出口申报中,还遇到过其他“拿不准”的小情况,或者希望建立更省心、更安全的通关流程,欢迎随时联系我们。让达源峻成为您身边最可靠的关务伙伴。多发了一点赠品给客户,报关时要体现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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