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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用物项许可证

发布日期:2026-03-09  浏览次数:4

有客户遇到这么个事:出口许可证好不容易办下来了,结果报关时发现许可证上的品名和报关单填的不一样。货已经在码头等着,船期也定了,这该怎么办?

 

今天把这个问题讲清楚,遇到类似情况照着做就行。

 

一、能不能改?分两种情况

 

情况一:货还没报关,或者报关后被退回来了

 

这是最好处理的情况。直接联系报关行,修改报关单上的品名,让报关单和许可证保持一致。或者去发证机构申请更改许可证上的品名。

 

根据《出口许可证申请签发使用工作规范》,出口许可证一经签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证面内容。因故需要更改时,发证机构应受理经营者在出口许可证有效期内提出的申请。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退(换)证申请表》、出口许可证原件、出口合同、情况说明等。经核验程序后换发新证。

 

情况二:货已经报关放行,甚至已经出口了

 

这种情况麻烦一点,但还有补救机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符合规定情形的,可以向接受申报的海关办理报关单修改手续。

 

报关人员操作失误造成报关单需要修改的,应当向海关提交报关单修改申请,并随附以下材料:

 

可以反映进出口货物实际情况的合同、发票、装箱清单、提(运)单等相关单据

 

详细的情况说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如果需要变更许可证件,还应提交相应的进出口许可证件

 

海关审核确认后,符合条件的可以修改报关单。不予修改的,海关会通知并说明理由。

 

二、不改会有什么后果?

 

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硬报。现在海关系统是联网核查,许可证信息和报关单信息自动比对。

 

如果品名对不上,系统直接拦截,退单是轻的。严重的后果包括:

 

第一,被认定为“申报不实”。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影响国家许可证件管理的,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

 

有一个真实案例:某公司出口乘用车,申报的品名和出口许可证中的规格不一致,被认定为影响国家许可证件管理,罚款9.3万元。

 

另一个案例:某公司出口全地形车配件,实际可组装成全地形车,应归入需许可证的编码,但申报时用了普通编码,被罚款11.83万元。

 

第二,如果被认定为故意伪报品名逃避许可证管理,那就不是罚款的事了,可能构成走私行为,货物被没收,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三、几点实操建议

 

第一,收到许可证后先核对。证上的品名、规格、数量、合同号,和实际货物、报关单草稿对一遍。发现有出入,趁早去改,别等货到码头了再发现。

 

第二,拿不准怎么填的时候问发证机构。许可证上的品名怎么写才能既符合规范又方便报关,可以提前沟通。

 

第三,所有材料留底。合同、发票、许可证、报关单,都存好电子版和纸质版。万一被稽核查,能拿出来证明业务真实性。

 

第四,实在改不了又急着出货,先申请删单重报。宁可多花点时间重新报,也别硬着头皮报错的。

 

许可证和报关单品名对不上,不是小问题。发现的早,改单就行;发现得晚,可能就是几万块的罚款。发货前多看一眼,能省很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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