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免费送,报关单上填0会被退吗?
发布日期:2026-03-18 浏览次数:17
经常有工厂问:给客户寄的样品没收钱,报关时能不能填“0”或者写“NCV”(No Commercial Value)?
答案是:不行。填了肯定被退,严重的还可能被罚款。
一、为什么不能填0?
很多人把“免费”等同于“无商业价值”,这是误解。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33号写得清清楚楚: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不论是否免费提供,均应由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由海关按规定审核验放 。
海关确定货物价值,看的是货物本身的实际价值,不是你收没收钱。哪怕只寄一件样品,它也有生产成本,有市场价值。填0就等于告诉海关“这东西不值钱”,但海关眼里它值钱,这不就矛盾了吗?
基隆关专门提醒过:即使发票载明“NCV”或“FOC”(Free of Charge),也应申报实际价格,不得申报“0”或“无商业价值” 。
二、那应该怎么填?
第一,按实际价值填。 样品值多少钱,就报多少钱。哪怕没收钱,也要按生产成本或市场价申报 。
第二,发票注明样品。 可以在商业发票上注明“Sample Only, No Commercial Value”或“Sample for Testing Purposes”,但这只是说明用途,不能代替价格申报 。
第三,数量要合理。 样品数量不能超出正常范围。申报“1件测试样品”结果寄了10件,海关自然有疑问 。
第四,包装要符合样品特征。 样品通常应为无销售包装的“裸装”或简易包装,如果带精美的零售包装,容易被怀疑是正常货物 。
三、监管方式怎么选?
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无论是否免费,均应使用监管方式代码 “3010”,全称“进出口的货样广告品” 。
以前还有“货样广告品B”这个代码,但2016年7月1日起已经取消,现在统一用3010 。
四、几个重要提醒
第一,免费但不免税。 样品即使免费,涉及税款的仍需按规定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三十三条,易货贸易、寄售、捐赠、赠送等不存在成交价格的进口货物,海关与纳税人进行价格磋商后,按照规定方法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
第二,免费但不免证。 涉及许可证的样品,有免证额度:出口货样每批次货值人民币3万元以下免领出口许可证;进口货样每批次价值5000元以下免领自动进口许可证 。但如果是两用物项和技术,不论价值多少,都要申领许可证 。
第三,货值超过5000元要正式报关。 单批样品货值超过5000元人民币,无论是否免费,均需正式报关 。
第四,别报得太离谱。 申报时可以适度低于市场价,但要合理。如果一台市场价1000美元的设备,你申报1美元,海关不找你找谁?
样品出口报零价值被退,不是海关故意找茬,而是企业没搞懂规则。记住一句话:免费的是收费方式,不是货物的价值 。该报多少报多少,样品才能顺顺当当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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