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农产品检验检疫与清关流程详解
发布日期:2025-11-26 浏览次数:75
随着中越贸易往来日益密切,越南农产品已成为中国进口企业的重要来源。然而,农产品进口涉及复杂的检验检疫和卫生许可证流程。本文结合中国海关总署2025年最新公告,为中国进口商详细解析从越南进口农产品的完整流程,帮助国内企业高效合规通关。
一、进口越南农产品的法律依据与最新政策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2025年发布的第71号(越南辣椒)、第72号(越南鲜食百香果)和第86号(越南米糠和米糠粕)公告,从越南进口农产品需遵循以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中越双方签署的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
二、进口前的资质与准备
1.中国企业需具备的资质
企业备案:进口企业需向海关办理备案,获取进口资质
检疫审批:签订贸易合同前,需向海关申请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确定准入资格:核实所需进口的越南农产品在中国海关总署公布的准入名单内
2.越南供应方资质核查
中国进口商需确保越南供应方具备以下资质:
果园和包装厂注册:输华农产品果园、包装厂应经越南农业与环境部审核,并由中国海关总署批准注册
有效的生产资质:生产设施需符合越南食品安全法规,并持有相应证明
在贸易开始前,越方应向中方提供注册名单,经中方审核批准后在海关总署网站上公布
三、越南农产品检验检疫核心要求
1.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不同农产品有特定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中国进口商需特别关注:
辣椒:螺旋粉虱、番石榴果实蝇、辣椒果实蝇、扶桑绵粉蚧、辣椒荚瘿蚊
百香果:番石榴果实蝇、大洋臀纹粉蚧、长尾粉蚧、可可毛色二孢菌、华丽腐霉
米糠和米糠粕:谷斑皮蠹、水稻白叶枯病菌、水稻细菌性条斑病菌、独脚金、假高粱
2.包装与标识要求
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未使用过,符合中国有关植物检疫要求。如使用木质包装,应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ISPM 15)要求
标识内容:每个包装箱上应用中文或英文标注产品名称、国家、产地、种植基地的名称或其注册号码、包装厂的名称或注册号码等信息。包装箱和托盘应以中文或英文标注”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或”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四、中国口岸清关流程
1.证书与单证准备
报关行通常协助准备以下单证:
贸易单证:合同、发票、装箱单
官方证书:越南官方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卫生证书(如适用)
进口许可:《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进境检验检疫流程
越南农产品到达中国进境口岸时,中国海关按以下要求实施检验检疫:
- 证书和标识核查
核查是否获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规定
核查包装箱和托盘上的标识是否符合规定
- 货物查验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实施检验检疫
- 不合格处理
发现来自未经注册的种植基地和包装厂:不准进境
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或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或发现植物残体、土壤等:作退回、销毁或检疫除害处理
发现不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从越南进口农产品虽涉及复杂的检验检疫和卫生许可证流程,但通过掌握最新政策、准备完整单证并与专业报关行合作,企业完全可以实现高效通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