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的废旧塑料颗粒,被海关怀疑是“洋垃圾”,如何提供证据证明是再生原料?
发布日期:2026-01-28 浏览次数:140
辛辛苦苦进口的再生塑料颗粒,到了海关却被怀疑是禁止进口的“洋垃圾”。看着货物被扣下,心里着急又没底,不知道该怎么跟海关解释?别慌,这种情况虽然严重,但只要你的货物合规,完全可以通过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自证清白”。
“洋垃圾”在法律上的正式名称是“固体废物”。国家为了生态环境安全,对此采取的是“零容忍”的全面禁止进口政策。一旦被最终认定,后果绝不是“退回去”那么简单。

一、 被怀疑是“洋垃圾”,后果有多严重?
如果你不能有效证明你的货物是合格的“再生原料”,而是被鉴別为“固体废物”,企业将面临三重严重打击:
货物全损与高额罚款: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海关将责令退运该批固体废物,并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罚款和退运的运费、处理费加起来,损失非常巨大。曾有企业因进口不合格的“再生EPS颗粒”,最终被认定为固体废物,在退运之外还被处以6.5万元罚款。
企业信用崩塌:一旦因此受到海关行政处罚,企业将被直接降为“失信企业”,未来进出口将面临最严格的监管。更严重的是,如果因为走私固体废物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罚款金额巨大,企业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面临多部门的联合惩戒,业务几乎寸步难行。
个人面临刑责风险:如果涉及故意伪报、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走私废物罪”。不仅单位要被罚金,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也有可能面临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看到这里你可能觉得压力巨大,但请记住,上面说的是“被最终认定为固体废物”的结果。而在海关“怀疑”的阶段,正是你积极提供证据、争取让海关相信这是合规“再生原料”的关键窗口期。
二、 如何证明?准备这四类关键证据
海关判断的核心标准,是看你的货物是丧失了原有利用价值的“废物”,还是有稳定技术标准、可以直接用于生产的“原料”。你需要围绕这一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提供材料:
第一类:证明“身份”的官方单证
这是最基础的证据,必须清晰无误。
规范申报单据:报关单上必须按照海关总署的规范要求申报。例如,“底料来源”必须如实填报为“再生料”,“级别”填报“正品”或“非正品”。
国外供应商的质量证明:要求供应商提供详细的质量检测报告,列明产品的物理化学性能指标(如熔融指数、拉伸强度、灰分含量等)。一份权威的、数据详尽的检测报告,远比“质量合格”四个字有说服力。
第二类:证明“生产过程”的证据
这是说明“它如何从废物变成原料”的关键。
生产工艺说明:提供清晰的生产流程图和文字说明,阐述废塑料是如何经过分选、清洗、破碎、熔融、造粒、过滤等工序,最终变成均匀颗粒的。强调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点。
原料来源文件:提供上游回收环节的凭证,证明生产所用的废塑料来源于商业或工业后回收的清洁废料,而非来源不明的生活垃圾或医疗废物。
第三类:证明“产品质量”的证据
直接向海关展示你的货物是“好原料”。
自检或第三方检测报告:针对即将到港的这批货物,可以委托国内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相关的再生塑料国家标准(如《废塑料回收指南》SB/T 11260-2025中提到的相关方法)进行检测,用数据证明其成分、性能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样品实物:提供外观均匀、颜色一致、无杂质、无刺激性气味的货物样品,是最直观的证据。合格的再生塑料颗粒应与新料颗粒在外观上无明显区别。
第四类:证明“合法用途”的证据
说明进口它是为了做什么,而不是为了倾倒。
下游采购合同:提供你公司与国内正规塑料制品生产厂家签订的销售合同,证明这批再生料有明确的、合法的工业用途。
企业生产资质:提供你公司或下游工厂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证明具备加工和使用能力。
三、 海关会如何处理?了解流程心不慌
当你提交证据后,海关通常会遵循以下流程,了解它有助于你配合:
初步审查与查验:海关关员会根据你提供的单证和货物外观(颜色、形状、是否含杂质等)进行综合判断。
取样送检:如果仍有怀疑,海关会依法取样,并委托如海关技术中心或生态环境部指定的专业鉴别机构进行实验室鉴定。
出具鉴别报告:鉴别机构会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最新版为GB34330-2025,2026年3月实施)等国家标准,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报告》。
依法处置:
如果报告结论为不属于固体废物,货物通常会放行。
如果报告结论为属于固体废物,海关将启动处罚和退运程序。
重要权利:如果你对首次鉴别结论不服,有权在收到结果后15天内向海关提出复检鉴别申请。
四、 给你的核心建议:与其事后“自证”,不如事前“避坑”
应对这类风险,最高效的办法永远是预防。
源头把关,选择可靠供应商:与信誉良好的国外再生颗粒生产商合作,要求其建立可追溯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提供全套合规文件。
规范申报,如实披露信息:严格按照《进出口商品涉税规范申报目录》的要求,特别是“底料来源”、“级别”等要素,务必如实、准确填报,切忌模糊或隐瞒。
预判风险,考虑申请预裁定:对于新型号或成分复杂的再生料,可以在货物进口前,向海关申请“归类预裁定”或“价格预裁定”,提前获得海关的官方认定,一劳永逸地避免争议。
咨询专业机构:再生塑料进口的专业性很强。在签订合同或发货前,最好咨询专业的报关行,对货物的合规性进行预评估。
总而言之,面对海关质疑,慌乱和抱怨解决不了问题。沉着、系统地准备并提交能证明货物“原料属性”和“产品质量”的完整证据链,才是化解危机、保护自身利益的唯一正确途径。毕竟,在“洋垃圾”禁令的高压线下,合规,才是进口再生资源行业的生命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