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4月2日签署232条款关税新方案,钢铝铜衍生品税率下调,专利药品加征100%关税
发布日期:2026-04-03 浏览次数:58
当地时间2026年4月2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多项总统公告,对钢铁、铝、铜进口关税体系进行结构性调整,同时依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款,对进口专利药品和制药成分加征100%关税。两项措施均自4月6日起正式生效。本文从关税调整的核心内容和出口企业的应对建议两个维度进行解读。
一、钢铁、铝、铜关税调整:分级征税,计税方式变更
此次调整维持对钢铁、铝、铜等大宗商品50%的高关税,但对下游衍生品建立了分级征税体系,并变更了计税方式。
1.关税分级
大宗金属(钢铁、铝、铜)维持50%的进口关税不变。
衍生品按金属含量(以重量计)分级征税:
金属含量低于15%的产品:取消232条款50%关税,实际豁免征税。
金属含量超过15%的衍生产品:统一按商品总价值征收25%关税。例如,主要由钢铁制成的洗衣机或燃气灶具将适用25%关税。
在海外制造但完全使用美国产金属的产品:适用10%关税。
金属密集型工业设备和电网设备:在2027年前适用15%关税,以加快当前美国大规模工业基础建设进程。
2.计税方式变更
计税基础由原来的按“申报进口价值”(到岸价)计税,调整为按“美国买方实际支付价格”计税,以堵塞进口商通过低报价格规避关税的漏洞,同时简化合规流程。
3.金属含量低于15%的产品如何判定?
含量低于15%需通过专业的成分检测报告或供应商的材质证明来确定。白宫举例称,带有铝盖的香水瓶、带有小钢刀片的牙线盒等产品将因此受益。
二、进口专利药品关税:100%惩罚性关税
依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款,美国对进口专利药和制药成分加征100%关税,旨在迫使制药企业与白宫就药品价格和产业回流达成协议。
1.适用产品范围
征税对象:专利药、品牌药及制药成分(原料药),最高征收100%关税。
豁免对象: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及其成分暂不征税,一年后将重新评估。孤儿药、动物保健药及某些特殊药品,若来自贸易协定国家或满足紧急公共卫生需求,也可获豁免。
2.分级税率
公告提供了多层税率方案,以推动药企达成协议并回流生产:
未签约药企:直接征收100%从价税。
承诺在美建厂/回流生产的企业:征收20%关税,但4年后自动升至100%。
盟友优惠:欧盟、日本、韩国、瑞士等贸易伙伴适用约15%的关税。
完全豁免:接受最惠国定价(药价对标全球最低价)且在美国生产和研发的企业,可完全免关税,此安排持续至2029年。
3.缓冲期安排
大型制药企业有120天缓冲期,小型企业有180天缓冲期,之后100%关税才会全面生效。
三、对出口企业的影响与应对建议
(一)钢铁、铝、铜及衍生产品出口企业
1.重新核算关税成本
金属含量超过15%的衍生产品关税从50%降至25%,但计征基础扩大至整件商品价值,建议按“整件货值×25%”重新核算。
2.计算金属含量,判断适用税率
出口前精确计算产品中钢、铝、铜的重量占比。含量低于15%的产品,将不再受232条款关税约束,实际关税成本可能显著下降。
3.如实申报,配合新计税方式
新规按“美国买方实际支付价格”计税,必须确保报关价格真实准确。
(二)药品及原料药出口企业
1.尽快与美方确认协议状态
公告明确,与美方签署最惠国定价协议或回流生产协议的企业可获关税豁免。建议出口企业尽快与美方客户确认协议签署状态,评估是否需要启动谈判。
2.关注120天缓冲期
大型药企有120天缓冲期,小型企业有180天缓冲期。即使尚未签约,可利用缓冲期窗口完成谈判,避免100%关税落地。
3.确认产品是否在豁免范围内
仿制药、生物类似药暂不征税。发货前与客户确认产品归类,避免误报导致不必要的关税成本。
(三)通用建议
1.及时更新成本测算,调整报价策略
企业应尽快联系报关行,根据新规重新核算成本,并及时与海外买家沟通调整报价,避免因关税成本突增导致利润被侵蚀。
2.关注后续执行细则
新规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海关执行细则已同步落地。建议出口企业密切关注后续细则,并与报关行保持沟通,确保申报合规。
3.选择AEO高级认证报关行,降低合规风险
此次关税调整计税方式变更,对申报准确性提出了更高要求。AEO高级认证报关行经过海关严格审核,操作更规范,能有效帮助出口企业规避因申报错误导致的关税争议和通关延误。
此次关税调整幅度大、覆盖面广,涉及金属衍生品分级征税、计税方式变更和药品惩罚性关税等多重变化。建议相关出口企业尽快梳理产品类别,核算新关税成本,并与报关行密切配合,确保申报合规、通关顺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