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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进出境货物,6个月内复运出境来不及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6-04-10  浏览次数:7

可以向海关申请延期。根据规定,暂时进出境货物应当在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进境。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原批准海关提出延期申请,每次延期不超过6个月。申请时需提交延期说明、原批准文件、货物尚未复运的证明材料。超期未复运且未申请延期的,海关将按规定征收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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