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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进出口货物,复运出境的期限是多久?可以延期吗?

发布日期:2026-06-26  浏览次数:5

答: 通常情况下,暂时进出境货物应当在6个月内复运出境。

 

但ATA单证册项下货物有特殊规定:从2018年起,海关签注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境货物的复运出境期限与单证册有效期一致,从半年延长到一年。非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出境货物,如果确实需要延期的,可以向海关申请,一般可以延长一次,最长不超过6个月。具体期限以海关审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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