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运返修货物,进境修理复出口怎么报关?
发布日期:2026-04-10 浏览次数:10
退运返修货物按“修理物品”(监管代码1300)申报。需要提交原出口报关单、返修协议、质量不合格证明等。进境时缴纳与税款等额的保证金(不是直接交税)。在6个月(可延期3个月)内修理完毕并复运出境,凭复出口报关单申请退还保证金。注意:修理时不能改变货物原状,不能增加商业价值,否则不能按修理物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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